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

為什麼基督徒受浸了還會犯罪呢

關於受浸,在我小的時候,爸爸就給我解釋說:「當一個人受浸時,他浸在水下就代表他與基督同死了。之後,他再被人從水裡拽起來,就代表他重生了,過去所犯的一切罪就一筆勾銷,開始有了新生命,他將為------基督而活,直到他離世。正如耶穌說:『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』(馬可福音16:16)主耶穌釘十字架作了我們的贖罪祭,我們受浸了,才能歸入主耶穌的名下,我們的罪才能得到主耶穌的赦免,得著新的生命,所以我們基督徒必須得受浸。」從那時候起,我便認為基督徒只要通過受浸,就能夠徹底變化,重生得救,與基督相合。

可後來我發現身邊有些人從小就受浸了,但奇怪的是,他們受浸後並沒有脫去舊的生命,活出的還是和以往一樣,特別狂傲,還常常互相爭鬥。就像我爸爸,他還是個嬰孩時就在天主教堂裡受浸了,後來他信基督教時又第二次受浸,但也沒法擺脫罪的捆綁。比如:當我弟弟忘記把東西放好時,他就開始吵他;家裡人不管誰做事不合他的意,他就發火。雖然爸爸多次為家庭的和睦而禱告,甚至禁食禱告到很晚,但他卻不能控制憤怒,這與重生的表現是相矛盾的。看到他們受浸後仍然活在罪中,我心想:等自己達到幾乎不再犯罪的境界時再受浸吧。
但好幾年過去了,我還是不斷地犯罪,在現實生活中,我持守不住主耶穌的話,我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卻看不著自己眼中的梁木。當爸爸衝我生氣時,我就會對他產生很多怨恨,並且與他爭吵,沒有耐心與謙卑;我還常常與人攀比,總想比別人強,甚至還會瞧不起比我差的人,當看到有人比我強時,我就會嫉妒。另外,在我身上還有一個很突出的表現,我常常顯露自己,讓人高看我,當別人誇讚我時,我會很驕傲。記得有一次小組聚會時,我看了一部基督教電影,裡面一個牧師常講到「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」(馬太福音23:12)這節經文,聽後我感覺很好,之後我就把這個章節記在心裡,想按照主的話實行,學會謙卑,不要顯露自己、不要驕傲。但在現實生活中,當我玩滑板時依然想成為最好的,甚至每天苦練8個小時,以便快速成為最好的,讓人都高看我;在基督徒野營時,我參加才藝表演不是為了榮耀主,而是為了出名。我雖然知道自己的表現不合乎主的心意,甚至嘗試禁食禱告,但我還是身不由己地犯罪。
後來我看到一部基督教電影裡有幾處經文說: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(希伯來書12:14)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……」(希伯來書10:26)「耶穌回答說: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』」(約翰福音8:34-35)揣摩著經文,我認識到神是聖潔的,活在罪中的人是不能進天國的。我反省自己,看到自己無法達到與眾人和睦相處。例如:我常會因為一件小事與我的親戚們吵架;有時別人傷害到我了,我心裡就會恨人,雖然我向主耶穌禱告後,外表上原諒對方了,但在我心裡,怨恨還會捲土重來。我又想到爸爸已經受浸兩次了,信了這麼多年,舉辦許多聚會,還去外面傳道,但他還是會為一些瑣碎事發火。他甚至很真誠地告訴我們,他知道自己發火不對,也很想改變,但他做不到。其實我和爸爸都是明知真道故意犯罪。想到這些,我心裡很糾結:神是聖潔的,污穢敗壞的人不配見到神,雖然受浸了,但如果我們還總是犯罪,實行不出神的話,這樣能見到主的面嗎?聖經上不是說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」(馬可福音16:16)嗎?為什麼受浸了我們還會犯罪,沒有新的生命呢?這些謎團一直在我的心中找不到答案。
一次偶然的機會,我在網上認識了一些主內的弟兄姊妹,他們對聖經都有獨到的見解,也幫我解決了很多信主的困惑,他們還推薦一些福音網站給我看。一次,我看到一部福音電影裡面有一段話說道:「就你們這樣一個罪人,剛被救贖回來,不經變化,不經神成全,你能合神心意嗎?就你現在的老舊人,耶穌把你拯救回來了這並不假,你不屬罪這是因著神的拯救,但並不能證明你沒罪、沒污穢,你沒經變化如何能聖潔呢?你裡面還盡是污穢,又自私又卑鄙,你還想跟耶穌一同降臨,有那麼美的事嗎?你信神少一步過程,只是被救贖,沒經變化。要合神心意非得神親自作工來變化潔淨你,否則你只被救贖不可能達到聖潔,這樣你就沒資格與神同享美福,因你在神經營人的工作中落下了一步,就是變化、成全的關鍵一步,所以,你一個剛被救贖的罪人不能直接承受神的產業。
看完這段話,我心裡一下亮堂了,原來我們受浸後的重生得救,只是被救贖回來了,只要向主禱告認罪悔改,就有主的恩典祝福伴隨,我們的罪得到了主耶穌的赦免,不再被律法定罪,這就是得救了。但我們身上還有很多污穢敗壞,即使我們在外表上努力克制自己,禁食禱告,行為上有些明顯的罪不再犯了,但我們的罪性卻依然根深蒂固,所以還能時常犯罪認罪。想想自己不正是這樣嗎?當別人說話觸及到我的利益時,我還會發火,有時外表忍住了,可心裡還會對人有怨恨;跟家人、同學在一起相處時,我總想讓他們都聽我的,都高看我,有時我也努力地放下自己,學著謙卑,可是心裡還會不由自主地認為自己好,瞧不上在某方面比自己差的人。雖然我意識到這是在犯罪,也常來到主的面前禱告悔改,但過後依然會重犯,爸爸和其他主內弟兄姊妹也是如此,這就像是一個惡性循環,白天犯罪,晚上認罪。這種無休止地犯罪、認罪表明我沒有真正重生得救,也沒有新的生命。我曾認為只要禁食禱告、受浸、事奉神就可以重生得救了,甚至在吃飯穿衣上都約束克制自己。現在我才知道,我們對神的悖逆和抵擋必須完全除去,這樣才能有新的生命,才是真正的重生。
後來,我突然想起之前聚會時查過的聖經預言: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(或作:不能領會)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明白(原文作:進入)一切的真理;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,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,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」(約翰福音16:12-13)「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」(啟示錄2:29)「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,我不審判他。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。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,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」(約翰福音12:47-48)揣摩著這些經文,我覺得末世主回來很可能還要發聲說話,告訴我們以前沒聽過的真理,藉此來審判潔淨我們。彼得前書4章17節也說:「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」(彼得前書4:17)這就說明主回來還要作一步審判潔淨人的工作,這樣我們就有機會脫去敗壞性情,得著新的生命,真正重生了。
想到這些,我感到很開心,感謝主這樣的開啟。原來我們要想得著新的生命,真正重生,還得接受主再來的審判工作,才能除去我們的罪性,成為新造的人類,被提進天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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